巴南区城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巴南区城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巴南区城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区道路扬尘污染监管工作,切实改善我区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巴南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一、实施范围
主要为城区道路,重点是主次干道、重要节点、窗口地区。
二、工作方法
(一)标本兼治、长效管控。坚持源头管控与设卡、路查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突出标本兼治,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管控措施,有效解决城区道路扬尘污染突出问题。
(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镇街主体责任,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形成“责任明确、任务具体,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格局。
(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落实行业管理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建立部门联动、责任明确、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管控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道路清扫保洁管理,严格落实城区道路“一日两扫、巡回拣拾、全日保洁”制度。依据季节、天气及时调整保洁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每天保持喷雾降尘及洒水降尘,定时对城区道路进行吸扫和高压冲洗,确保路面清洁和空气清新。对主次干道重点污染源每天定点、定车、定人进行细化冲洗;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旧住宅小区、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进行治理,清理各类卫生死角,改善卫生状况;推进桶车对接、垃圾不落地式收集,实现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转运密闭化,防止撒漏等二次污染;加强环卫基础设施、设备配置,大力推广机械化清扫。
责任单位:区市政园林局、各镇街
(二)加强建筑工地、市政道路、建筑垃圾处置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等管理。具体包括:一是加强建筑工地及垃圾处理场的进出口路面硬化并配备冲洗设施等情况的管理;二是加强运输途中存在冒装撒漏、沿途撒漏、带泥上路、未按规定密闭运渣等违规行为的运输车辆的查处;三是加强非法倾倒违规行为的查处;四是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降尘设施配备及采取降尘措施等的管理。
责任单位:区市政园林局、区城乡建委、区公安分局、各镇街
(三)严格审查工地开工前提条件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落实情况。负责与建设项目开发企业和建设施工单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负责查处建设单位未硬化工地出入口道路、未配备车辆冲洗设备行为。负责对取得施工许可证或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开工的项目,在完善安全开工前提条件后,根据建设施工单位申报的建筑垃圾处置数量核发《建筑工地渣车准出证》。负责依法查处违法施工出渣的建筑施工企业。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委
(四)负责管辖区域公路施工和道路扬尘控制。负责督促建设单位完善控尘设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所管辖道路及工地现场施工作业扬尘污染。负责管辖道路的清扫保洁、洒水降尘,控制扬尘污染。查处运输车辆超载超限等污染道路行为。
责任单位:区交委
(五)负责施工工地夜间施工管理和噪音污染防治,牵头开展重点大气排放工业企业日常检查和机动车尾气路检工作。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六)督促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完善控尘设施,督促拆除工地安装或租用新型喷雾抑尘设施,切实控制现场拆除作业扬尘污染,负责施工现场日常监管。督促物业公司做好重点小区内的保洁降尘工作。
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协商搬迁)实施单位
(七)负责检查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牌、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查处从事建筑垃圾运营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车辆。负责指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线路,并核发《建筑垃圾货运车辆临时通行证》,通行证上注明通行线路。负责成立专案组依法追究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八)负责核查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使用性质。
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
(九)负责利用闲置和土地整治项目,合理布局建筑垃圾消纳场。负责做好区内建筑施工工地建筑垃圾的分批次收纳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场作业区域扬尘控制工作。负责做好建筑垃圾收纳场出场渣车过水冲洗的日常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场渣车带泥上路。严禁收纳区外非法运输的建筑垃圾。
责任单位:渝兴公司
(十)加大辖区内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的巡查和监管,负责在易发生乱倾倒地块设置围栏(墙)或隔离桩(磴)。
责任单位:各镇街、各园区平台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镇街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职能职责,协同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分别牵头组织本系统、本辖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安排、日常督导、检查考核和信息互通等工作,要明确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成果和典型案例,让广大市民知晓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控制的意义。
(三)强化社会监督。在政府网站及主要媒体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方便群众举报、投诉环境违法行为。对经查证属实的群众举报线索,按照有关举报奖励规定兑现奖励,提高群众参与和监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