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汇府办发〔2017〕16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统计局、区外宣中心:《遵义市汇川区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7月13日
遵义市汇川区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59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17〕67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全民参保计划”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在“十三五”期间要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当前,我区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但与国家提出的“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尚未完全实现应保尽保,漏保与重复参保并存,部分群众社会保险权益仍未得到有效保障。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以社会保险参保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推动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有利于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有利于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杜绝重复参保、冒领待遇等现象;有利于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有力有序实施。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将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口信息核准后直接纳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不再重复登记。重点是将其他未参保的人口和未来新增人口纳入全民参保登记范围。在全区范围内同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于2017年底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二)尽快建成社保基础数据库。通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起以全国统一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参保标识,全面、完整、准确、动态管理的社会保险基础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由全省向全国联网迈进,做到信息数据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三)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按照登记人员信息,逐年将未参保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最终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
三、组织实施
(一)登记范围。全民参保登记适用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重点以汇川区户籍人口为主,非汇川区户籍常住人口或在汇川区就业人员等未参保人员也纳入登记范围,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长期动态管理。
(二)登记方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采取上下结合,先进行数据比对、后入户调查,再进行登记的递进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1.明确入户登记调查人群。目前,省社保局已将我省各险种业务数据和社保卡管理数据,与省公安系统户籍和部分地区卫计委、新农合数据整合比对完毕,基本明确了入户登记核查人群。市社保局已提取我市新农合数据与我市各险种业务数据及公安系统户籍数据进行了比对,进一步精准确定了入户登记核查人员。目前,我区需入户登记核查人员合计为31526人,其中,大连路街道4100人、上海路街道2378人、洗马路街道949人、高坪街道2094人、董公寺街道811人、高桥街道783人、团泽镇3334人、山盆镇6659人、松林镇1470人、泗渡镇2316人、芝麻镇2121人、沙湾镇1062人、板桥镇2093人、毛石镇1356人。
2.开展入户登记调查。各镇(街道)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从贵州省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中导出本辖区需入户登记核查人员信息,通过逐个单位排查、逐户逐人调查等方式,按照登记调查指标入户调查登记,填写《贵州省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和《贵州省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个人信息核对表》,并将调查信息录入贵州省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
3.建立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和动态管理机制。各镇(街道)按照《贵州省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内容调查登记信息,进行初审录入,经区社保局审核把关后,配合建立完整的“贵州省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并通过系统自动更新、人工动态调查录入等手段全面实行动态管理。各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对本辖区登记核对信息数据采集后,进行动态维护。登记对象因死亡、户籍迁移或参保情况变化等需变更登记信息的,应按照申报、审核等规定程序及时变更,形成实时动态数据库。
(三)时间安排。根据全市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方案,本区工作分5个阶段实施:
1.制定方案阶段(2017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
2.动员培训阶段(2017年7月中下旬)。组织召开全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动员培训会和镇(街道)、村(社区)调查人员业务培训,统一调查范围、内容、调查指标含义、口径及贵州省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操作使用和信息录入规范要求等,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登记调查阶段(2017年8至9月)。各镇(街道)组织调查人员对本辖区需入户登记核查人员逐单位、逐户逐人开展登记调查,进行信息采集和录入核对工作。
4.数据勘误补录阶段(2017年10至11月)。区社保局对各镇(街道)调查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并将错误信息反馈各镇(街道)再次复查校正,完成入户登记调查人员的信息勘误、补充完善登记信息。
5.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阶段(2017年12月及今后)。区人社局、各镇(街道)人社中心及相关部门根据辖区人员及参保情况变动及时更新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建立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和区人社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公安、财政、民政、卫计、统计、外宣中心和社保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人社局,由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总体调度和统筹协调,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确保任务按时完成。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统筹力量,专门抽派人员,以人社中心为主导,组织各村(居、社区)按要求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调查工作,确保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区人社局负责统一指导本方案的实施,具体负责推进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化工作,汇总全区各部门提供信息,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区公安、卫计、民政、统计等部门及建有集中数据的单位负责提供户籍人口基本数据信息;区财政部门负责为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区外宣中心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宣传报道;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村(居、社区)调查人员的培训和辖区范围的单位和人员入户调查登记工作。通过建立全民参保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定期通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基础建设。区人社局要以我市社会保险网上大厅、生物技术资格认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村通”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为契机,不断提升社保信息化水平,确保信息采集更新全面、准确,信息传递交换及时、顺畅,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可靠。同时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全民参保登记政策、业务经办和软件操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操作技能和服务能力。
(四)加强宣传力度。各单位、各镇(街道)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强化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宣传。采取专题宣传、专家解读、印发宣传手册、深入基层宣讲等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903频道、微信公众号、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提高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全民参保意识,营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良好氛围,让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全民参保登记调查工作。
(五)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督查通报机制,由区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各单位、各镇(街道)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镇(街道)进行通报批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情况列入全区2017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通过加强督促,积极推进,确保我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如期开展,按时完成各阶段的目标任务。
(六)强化经费保障。根据遵府办函〔2017〕67号文件精神,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涉及的宣传培训、资料印制、入户调查、数据整理和设备设施等一系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区级政府预算。区财政局要提供资金保障,落实好工作经费,确保调查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贵州省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和登记对象填写)
2.贵州省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个人信息核对表
3.贵州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流程图点击打开链接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印发 共印22份
附件1
贵州省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
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章):
以下信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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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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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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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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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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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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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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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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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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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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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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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卡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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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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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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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参保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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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保险种 |
首次 参保日期 |
当前 参保状态 |
就业类型 |
当前参保 单位名称 |
当前参保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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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 职工 |
基本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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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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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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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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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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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 居民 |
基本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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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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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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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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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先生(女士):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我们已为您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相关手续。经查询: 目前您所在的用人单位已为您参加了, 您所在的用人单位还应为您参加; 您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 或:(您已于年月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
(以上三项择一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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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日期: 年 月 日 |
以下信息由登记对象填写
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章):
现居住地址: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__(地/市/州)_____________(区/县) _________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___(村/社区)______________(街/路/巷/门牌号)。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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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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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 |
省外 |
就业地:__________(市/州)___________(区/县) 工作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就业地: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市/州) |
有单位: 〇企业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 〇社会组织员工 〇现役军人 〇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在编职工 〇事业单位在编职工 〇灵活就业人员 〇个体工商户雇主 〇个体工商户雇工 |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〇未参加社会保险 |
无单位: 〇学龄前 〇在校学生 〇未就业 〇离退休或已领取养老待遇 〇灵活就业人员 〇其他 |
未就业已参保: □居民养老保险 □居民医疗保险 □已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
未参保原因:〇出国(境)定居、留学 〇部队服役 〇服刑 〇户籍迁出 〇空挂户 〇新生儿 〇失踪 〇死亡 〇无户籍人员 〇无法联系本人 〇参加商业保险 〇无力缴费 〇暂无参保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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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 我已知悉本表告知事项,并据实填写本人相关事项。 本人/监护人/指定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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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登记对象为无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本表由其监护人签字确认; 2.登记对象对本表打印信息有疑义的,请及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所办理相关信息核实及维护事宜; 3.本次登记后,若登记对象相关信息发生化,请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所办理数据维护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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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签名: 信息录入人签名: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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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个人信息核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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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州) 县(街道) 村(社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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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民身份证号码 |
人员状态及工作单位 |
户口所在地 |
常住所在地地址 |
联系电话 |
现参保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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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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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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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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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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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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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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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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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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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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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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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人: 负责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