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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汇府办发〔2018〕65号

来源:汇川区人民政府网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5日

汇府办发〔2018〕65号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关键之年。区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制工作,为汇川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加快推动《纲要》任务落实
(一)健全领导机构,强化工作职能。调整充实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履行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做好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落实《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遵委发〔2017]30号)。
(二)系统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强化督导考核。组织召开2018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有效调度相关工作。根据市2018年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科学制定汇川区2018年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组织开展2018年依法行政中期督查和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探索开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述职评议工作。
(三)加强法治学习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建立健全区、镇(街道办)两级重要会议和其他行政机关办公会议学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 “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认真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顾问学习,提升全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围绕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和实践的调查研究,以研究成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经验总结提炼力度,强化政务信息报送,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完善法治信息报送机制,拓展法制宣传平台,进一步营造法治良好社会氛围。
二、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及法律顾问工作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确保法制统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好区直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登记编号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坚决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定期通报备案审查情况。加大规范性文件日常检查与重点督查力度,对不报备和逾期报备的单位追究责任。开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督促起草部门对到期或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将适用时效已过和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宣布失效或废止,认真做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管理。
(七)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决策机制。加强法律顾问制度的调研,加大对全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培训力度,提高全区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水平,将各镇(街道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纳入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促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向政府各部门延伸,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区行政机关全覆盖。政府法制办要做好法律顾问选聘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区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八)理顺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区政府法制信息网上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平台的管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
(九)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动态组织新进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贵州省行政执法证网络培训考试,及时在网上为合格人员申报证件;及时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的行政执法人员换发贵州省行政执法证。开展行政执法资格动态清理存量持证人员,对离开行政执法岗位的,要及时收回其行政执法证并上报退出,坚决杜绝违规持证的现象。
(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资格管理。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及时组织申领和换发新版行政执法监督证,严格行政执法监督资格管理。
(十一)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质量。扩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范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调查研究,适时修订印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改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式,健全行政执法案卷目录,通过案卷编号随机抽查行政执法案卷材料。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依法行政考核中的分值,切实通过案卷评查推动行政执法质量提高。
(十二)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三项制度”的调查研究,配合市政府作好试点单位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他人隐私的执法信息,应通过各种形式,特别是在网上进行公开;指导试点单位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指导试点单位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科学界定重大行政执法的范围,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十三)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突出关注民生、围绕畅通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规范细化行政复议办案流程管理,加强办案流程监督,严格督促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答复及证据材料的规范提交,及时受理、按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杜绝办案超期。切实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加大纠错力度,力求案结事了。探索研究复议机关“合议小组”审理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机制,提升办案效率。
(十四)规范行政调解,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多元联动。认真执行《遵义市行政调解办法》,指导、推进、协调和监督行政调解工作开展,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和机构建设,理顺可由行政机关调解的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调解的工作机制,探索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信访的有效衔接,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发展。
(十五)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主动接受司法监督。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行政应诉败诉分析通报和自查整改制度,促进行政机关分析研究败诉原因,提高行政应诉质量。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执行力度,区政府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庭应诉的,必须向法院说明理由。
(十六)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指导,提升执法水平和应诉能力。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工作联系机制,提升复议、应诉能力。加强行政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的监督问责,督促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和行政层级监督。
五、加强行政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七)继续做好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升工作能力。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争取行政干部培训名额,选派行政干部外出培训,拓展行政干部视野,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十八)指导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相关工作,积极支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确保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序推进。
(十九)服务大扶贫战略行动。按照区扶贫开发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落实,推动帮扶资金和帮扶项目落地见效,以“法治扶贫”合力推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
六、认真完成区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