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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汇川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的通知 汇府办发〔2018〕73号
来源:乡村研究平台作者:李晓晰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5日
汇府办发〔2018〕73号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汇川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高坪街道办事处,区人社局、区农牧局、区移民局、区国土分局,区产投公司、区经投公司:
根据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黔迁指发〔2018〕14号)、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汇川区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遵汇迁指发〔2018〕30号)等文件要求及省易地扶贫搬迁审计组提出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全面完成《汇川区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遵汇迁指发〔2018〕30号)文件中搬迁对象漏评错评、搬迁对象错退、项目管理不规范、住房面积不合规、资金管理不规范、后续扶持措施不到位等7项专项治理问题整改工作。
(二)在规定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汇川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分解表》中所列工作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具体抓整改,对照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工作调度。各责任单位要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高效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工作任务,并按时上报相关资料至区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统筹督促指导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审核责任单位报送的整改结果,实行销号管理,不完成整改不销号。
(三)强化督促问责。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推进情况的跟踪督促力度,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对在整改工作及任务推进中,对不重视、不作为、消极敷衍、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由区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问责。
附件:汇府办发73号附件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