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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解下达汇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改五化”和老旧住房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汇府办发〔2018〕77号

来源:汇川区人民政府网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5日

汇府办发〔2018〕77号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下达汇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改五化”和老旧住房整治工作目标
任务的通知
高桥街道办事处、高坪街道办事处、董公寺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推进会及全区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督查调度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改五化”和老旧住房整治工作,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改五化”和老旧住房整治工作进行任务分解,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时完成。各相关镇(街)务必高度重视,坚持目标导向,精准工作措施,严格按照《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汇川区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改五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汇府办发〔2018〕45号)文件要求,其补助标准参照汇府办发〔2018〕45号文件中贫困户补助标准执行,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确保于2018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改五化”工作。同时,务必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山盆镇李梓村、毛石镇大梨村、芝麻镇高原村、松林镇新庄村等9个出列村老旧住房整治工作,于2018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农村老旧住房整治工作。
二、压实责任。各相关镇(街)和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方法步骤、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改五化”和老旧住房整治工作按时序和标准完成。各相关镇(街)和部门要加强配合联络,无缝对接,防止出现工作推诿现象,对于存在的分歧要及时开会研究,确保部门联动顺畅,问题及时解决到位。同时,各相关镇(街)党政“一把手”必须亲自抓、负总责,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三、严肃问责。各相关镇(街)要安排专人负责报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改五化”和农村老旧住房整治工作进度,务必于每周二前将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书面报送区住建局。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区住建局,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办,及时督促各相关镇(街)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对工作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敷衍塞责的,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单位或个人,由区纪委、区监察委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汇川区2018年“五改五化”和农村老旧住房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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