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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姓首人冯俊臣、汪玉堂、罗正贵、胡云山、田华廷、田香廷、许袭臣、僧人信和师傅,为因与中所交涉,无银使用,只得将万德寺新门楼瓦窑田乙(壹)块,凭证出当与田庆昌名下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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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畴,为因缺用,将与田登贵、田登学当明门前山脚下秧田壹块,凭中转当与田瑞廷名下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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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起春,为因缺少本钱,无处出办,将祖父遗留分授分内名下水田大小叁块,凭中转当与堂兄起云名下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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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载动,为因乏用,将祖父遗留秋田贰块,凭中出当与胡秀春名下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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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云廷,为因空乏无银应用,将祖父遗留分授自己名下秋田壹块,凭中上门出当与堂弟田庆昌名下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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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增秀,为因乏用,将父亲买明本己分授水田陆升,凭中议当与胞兄陈增荣名下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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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法明,为因空乏,将祖父与陈姓当明秋田壹块,当凭出当与田法廷名下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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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发魁,为因空乏使用,将坐落地名小山秧田壹块,凭中出当与汪兴灿名下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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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洪德,为因缺少使用,无处出办,将祖父遗留分授洪德名下阿朗寨内田地一半,出当与堂兄石载德名下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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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盛廷,将祖父遗留科田壹块,凭中出当与艾生武名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