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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温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作者: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6日
温政发〔2019〕11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温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保护好我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进一步加强对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经专家评估并向社会公示,市政府决定,将义井等178处建筑列为温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历史建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宣传和管理,共同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
附件:温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