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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我省将打造乡村旅游特色村 以乡村旅游收入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5日
省政府新闻办6月14日召开《山东省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方案》专门把“坚持保护农民主体地位”作为乡村旅游开发的基本原则之一,引导各地正确处理农民主体与市场化发展的关系,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让农民成为乡村旅游接待的主体、管理的主体和利益分配的主体。
 
据介绍,乡村旅游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省乡村旅游在整体规模和发展模式上实现重大突破,与浙江、四川、云南等省份位列乡村旅游第一方阵,总体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但不可否认的是,我省乡村旅游在质量效益与市场需求上仍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地区的乡村旅游同质化、低端化现象严重,高端乡村旅游较少,缺少像浙江裸心谷那样打头阵的特色品牌。”省旅游发展委产业促进处处长季将分析。为此,《方案》瞄准“尖端放电”,把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未来几年,我省将重点打造一批旅游特色小镇、高端精品民宿和高端乡村酒店;并逐步打造100个休闲体验、绘画写生、慢村慢镇等不同类型的集群片区,以此带动品牌建设。
 
“此外,不知从何时起,我省乡村旅游开发出现一种不太正常的现象,有的投资商、开发商在打造乡村旅游点的时候,喜欢把村民迁出去,然后再让他们回来从事旅游接待和商品售卖,农民是受益了,但不是最大的受益者。”季将认为,把农民迁出去打造乡村旅游点是一种开发模式,但这种模式不宜太多。对此,《方案》专门把“坚持保护农民主体地位”作为乡村旅游开发的基本原则之一。
 
《方案》还突出精准扶贫。从7005个贫困识别村中挑选400个乡村旅游资源丰富、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干群发展愿望强烈的村庄打造乡村旅游特色村,以乡村旅游的收入来带动贫困户、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与此同时,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策划包装一批农特产品,让烟台苹果、金乡大蒜、莱芜生姜、沾化冬枣等压满自驾车的后备箱。
 
围绕乡村旅游行业的发展,我省有关部门也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的利好政策。据介绍,近5年来,我省从财政资金中共列支7.9亿元,用于乡村旅游特色村、传统古村落开发与保护、旅游新业态等项目的奖补,以及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每年都有一批村庄得到30至10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方案》也提出将加大对重点项目奖励支持的力度,对连片开发5个村以上的集群片区,给予300-60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达到5A级景区标准的精品旅游小镇给予500万元的奖补。
 
“另外,2016年,在省旅游发展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方税务局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山东省饭店业发展的意见》中指出,将发展一批规范化精品民宿。在2017-2020年,对符合精品民宿规范标准的新建和改造提升的乡村民宿、城市民宿,达到15个床位以上的,每个床位一次性补贴3000元。”省旅游发展委副主任孙树娥告诉记者。
 
据了解,去年,省旅游发展委员还会从国土部门专门争取了3000亩旅游用地,其中部分用于乡村旅游开发。截至目前,省旅游发展委已连续4年每年组织千名乡村旅游带头人赴台湾、日本等地精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