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策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实施方案(2016年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3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实施方案(2016年度)》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3年以来,我省先后组织实施了农村5件实事、农村新5件实事、农村6件实事、农村8件实事工程,省级累计投入1413亿元。这些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成为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改善农村民生的重要抓手,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欢迎。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新期盼,与建设“强富美高”新农村等重大部署以及前四轮农村实事相衔接,省人民政府决定,“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2016年兴办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交通出行、农村卫生健康、农村环境整治、农村教育培训、农村社会保障、农村文化建设、农村信息服务、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10件实事,省级计划投入197亿元。
实施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从解决农民群众最需要、最紧迫的实际困难着手,不断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是实践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行动,是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城乡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实施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带着责任、带着感情,以“三严三实”要求,把这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民生工程办实办好,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兴办农村实事工程,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省级财政将加大对农村实事工程的投入,各市、县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宁可少上其他项目,紧缩其他方面的开支,也要保障农村实事工程的投入。农村实事工程项目要突出重点,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薄弱村倾斜,促进区域共同发展。要加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坚决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确保农村实事工程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