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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兴国,为因缺用,将祖父遗留分授自己名下陆地贰块,出当与众族中汪起云、汪起有、汪起贵、汪起宋名下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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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荣昌,为因乏用,将本己水田壹块,凭中出当与石治奎名下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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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奎先,为因军粮累及,无洋应缴,将自己买明之水田壹块,凭中出当与胡张氏名下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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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廷明、冯廷臣弟兄二人,为因乏用,将祖父遗留分授自己名下秧田一块,凭中三次加当与田进英名下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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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仲凡,为贸易缺本,将祖父遗留分授自己名下秧田一块,凭中出当与雷成轩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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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见名,同弟冯双生,为因应用,将祖父遗留本己名下秧田一块,自愿出当与田近英名下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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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冯氏,同子才有,为因结婚无银使用,将到祖父遗留分授本己名下秧田壹块,由中分剖,任随俊英所选,凭中出当与田俊英名下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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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齐洲,为因乏用,将本己名下秧田壹块,凭中出当与石志奎名下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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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季华,情因手中空乏,将祖父遗留分授本己名下水田壹块,凭中出当与冯治安名下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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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老二,为因乏用,将祖父遗留分授自己名下之水田,凭中为证出当与鲍树先名下管理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