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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廷明、冯廷臣弟兄二人,为因乏用,将祖父遗留分授自己名下秧田一块,凭中三次加当与田进英名下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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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仲凡,为贸易缺本,将祖父遗留分授自己名下秧田一块,凭中出当与雷成轩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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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见名,同弟冯双生,为因应用,将祖父遗留本己名下秧田一块,自愿出当与田近英名下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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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冯氏,同子才有,为因结婚无银使用,将到祖父遗留分授本己名下秧田壹块,由中分剖,任随俊英所选,凭中出当与田俊英名下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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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齐洲,为因乏用,将本己名下秧田壹块,凭中出当与石志奎名下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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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季华,情因手中空乏,将祖父遗留分授本己名下水田壹块,凭中出当与冯治安名下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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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老二,为因乏用,将祖父遗留分授自己名下之水田,凭中为证出当与鲍树先名下管理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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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姓首人冯俊臣、汪玉堂、罗正贵、胡云山、田华廷、田香廷、许袭臣、僧人信和师傅,为因与中所交涉,无银使用,只得将万德寺新门楼瓦窑田乙(壹)块,凭证出当与田庆昌名下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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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畴,为因缺用,将与田登贵、田登学当明门前山脚下秧田壹块,凭中转当与田瑞廷名下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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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起春,为因缺少本钱,无处出办,将祖父遗留分授分内名下水田大小叁块,凭中转当与堂兄起云名下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