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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工商银行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兴农撮合”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乡村振兴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6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中国工商银行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兴农撮合”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公布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的部署要求,农业农村部联合中国工商银行组织开展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兴农撮合”活动,依托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载体,加强资源整合、要素集聚、政策集成,着力推动财政资金与金融社会资本良性互动,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高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为项目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提供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兴农撮合”活动,是以2021年度农业农村部批准创建的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5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298个农业产业强镇及其区域范围内各类涉农经营主体(以下简称项目主体)为对象,以产品项目展示推广、供需撮合活动(含招商引资、产销对接等)、金融服务支持等为主要内容,政、银、农多主体参与的服务对接活动,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活动建立健全“平台+撮合+金融”模式,依托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平台与中国工商银行平台进行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农业产业链客户资源、服务网络及“兴农撮合”服务平台,帮助项目主体拓展产品、项目、技术、资金等合作渠道,获得更加便捷有效的综合化市场服务。
二、实施流程
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兴农撮合”活动开展时间为2021年9月1日—12月31日,主要流程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活动方案对接(9月1日—9月15日)。中国工商银行各分支机构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联系人进行面对面对接,结合项目各类主体需求,细化“兴农撮合”活动开展方案,明确具体内容及工作安排。
第二阶段:平台注册推广(9月6日—12月31日)。中国工商银行各分支机构积极协助各项目主体完成“兴农撮合”平台注册、开通项目专属网络主页;发布相关农产品、技术、园区(项目)招商引资等信息,实现产品项目展示推广、合作伙伴匹配对接。
第三阶段:综合服务支持(9月13日—12月31日)。积极配套开展线上线下农产品产销推介(对接)会、产业园招商大会等供需撮合活动,促进合作意向达成;根据项目主体类型、产业发展阶段以及服务需求,配套提供开户、结算、交易、融资、培训等综合金融服务,助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和人才培养等问题。
第四阶段:活动总结反馈(9月20日—12月31日)。持续关注活动开展中各类堵点难点,搜集活动参与主体的相关需求建议,不断优化方案,提升活动成效。
三、工作机制
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兴农撮合”活动按照农业农村部牵头组织、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协助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共同推进,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和各级分支机构提供全面支持。其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中国工商银行各级机构做好活动方案的细化和推动,牵头建立活动联络机制,并在活动推广、需求跟进等方面提供支持配合;中国工商银行各级机构负责主动对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联系人,细化“兴农撮合”活动方案,按照流程做好活动各阶段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中国工商银行分支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兴农撮合”活动作为深化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载体,投入足够力量,做好各项保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主动对接,密切配合。中国工商银行撮合平台将推进与农业农村部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平台的系统对接,便于工作开展。同时,农业农村部将联合中国工商银行适时举办专题培训班,引导助推双方各级机构单位进行有效对接。
(三)积极推动,责任到位。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工商银行分支机构要认真研究,统筹协调,建立专门工作机制,明确具体责任人,将“兴农撮合”活动作为提升农业产业链数字化水平的一次重要契机,提升服务水平。
为便于后期培训、联络、运营支持工作的开展,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和中国工商银行各分支机构于9月1日前将“兴农撮合”活动联络员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所属项目)分别报送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中国工商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乡村振兴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中国工商银行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