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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庆龙、田寅春弟兄二人商议,为因乏用,无处出办,将祖父遗留分授自己名下房屋地基、正方楼,凭中出卖与胡福昌名下为业修造居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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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凤仪,为因乏用,将自己名下房屋地基、天井壹个、大小五间,周围墙院、寸土拳石一并在内,凭中证上门将来出卖与田发廷名下为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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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风勇,为因空乏,将祖父遗留分授自己名下厢房壹间、正房半间,凭中出卖与李风强名下为业住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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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德全,为因移业置业,将祖父遗留分授自己名下正房叁间、厢房贰间、天井壹个,周围墙垣、寸土拳石在内,凭中出卖与堂兄德才名下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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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郑氏,同子汪起兴、汪起学,□□□□所害,今将祖父遗留分授自己名下房屋贰间、厢房贰间、天井壹个、后园冬厮壹 个、菜园壹段,凭中上门出卖与汪田氏名下住坐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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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尚达,为因乏用,请凭□□□□□□房屋分授□□下正房间半、照面房间半、厢房壹间、东厮粪塘天井乙(壹)半□□□□□□分内,凭中上门出卖与冯朝荣名下住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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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起春,为因乏用,将祖父遗留分授分内名下正房壹间、厢房半间,凭中出卖与汪起云名下住坐耕种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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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朝有,为因账务逼迫,无处出办,情愿请凭中将祖父遗留与名下坐房贰间,厢房牛圈在内,出卖与堂弟汪朝礼名下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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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朝有,为因缺用,无处出办,将自己名下分内东厮一个,楼房在内,凭中卖与汪朝礼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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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子虞、汪子贵,□□□□□□问,请凭中上门,出卖明与族兄子舜弟兄名下□□□□□□抵天井,西至北至俱路,四至分明,墙外路边粪塘半个在内。